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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明确涉企行政检查频次、标准等内容,旨在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打造更加优化的营商环境,该措施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海口6月3日电(记者吴茂辉、王与点)记者从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获悉,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明确涉企行政检查频次、标准等内容,旨在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打造更加优化的营商环境,该措施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海南省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该若干措施共22条,全面覆盖并严格规范了全链条涉企行政检查。其中,明确规定无法定依据、未经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不得实施,不具备法定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行政检查,体现了依法行政的原则。对于信用评价最高等次的企业,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同一主管部门日常现场检查原则上一年不超过1次,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

  此外,若干措施还推行“综合查一次”等创新举措,要求能合并、联合检查的不得重复、多头开展,尽可能通过书面核查等非现场方式监管,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提升行政检查效率。

  在措施实施过程中,海南省注重兼顾力度与温度,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以风险提示、责任约谈、督促整改等柔性方式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又依法依规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确保行政检查合法有效、不缺位不越位。同时,明确企业拒绝权和知情权,检查结果确定后,应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措施是海南构建“无事不扰”服务体系的实践探索,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海南方案”。未来,海南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畅通监督渠道,推行“亮码检查”,强化数字化监督,确保措施落地见效,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