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AI导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医疗器械、医疗美容、医药连锁等多个领域。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广告案件进行严厉处罚。
中新网6月3日电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日公布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贴近民生热点,持续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截至4月底,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1459件,罚没款8830.9万元。现选取一批已办结的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无锡美抖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无锡美抖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平台制作、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器械“美瞳隐形眼镜”视频广告,且未标明“广告”字样。今年1月,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19.4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武汉洪山月目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武汉洪山月目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冒用医疗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发布“韩国进口100U乐提葆”广告,虚构产品销量,欺骗消费者。今年3月,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亳州市名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亳州市名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发布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避孕用品广告,宣传药品功能与说明书不一致,发布虚假食品广告。今年3月,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东艾圣医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广东艾圣医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艾浴包”广告,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能,夸大融资情况。今年1月,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义乌市硕鑫日用百货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义乌市硕鑫日用百货有限公司发布“海参鹿精丸”“灵芝孢子粉”等虚假食品广告,使用医疗用语宣传。今年3月,浙江省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台州市健贝食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台州市健贝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食品广告,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夸大认证情况。今年3月,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猩享乐活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上海猩享乐活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你买车,我包租”广告,对委托代理租赁业务风险未作提示,夸大收益。今年2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6.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奇创广告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北京奇创广告有限公司未查验广告主金融资质,发布虚假金融广告。今年3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9.35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金乡县启睿小客电子商务中心违法广告案
经查,金乡县启睿小客电子商务中心发布虚假锂电池广告,夸大性能。今年4月,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10.12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淄博宇川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经查,淄博宇川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误导消费者。今年5月,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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