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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明确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规定还细化了处罚层次,并明确了从重处罚的情形。

  为进一步规范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就《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定旨在明确处罚标准,避免重复罚款,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14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罚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被细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等多个层次。对于一年内因同种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处罚、教唆他人违法、暴力威胁执法人员等情形,将从重处罚。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若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且需罚款,将按罚款数额高的规定执行。对于存在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将分别裁量并合并处罚。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