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严查药师“挂证”,保障用药安全
AI导读:
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严查定点零售药店药师“挂证”情况,发现部分药师信息被假冒或违规挂证,威胁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要求药店配备合格药师,开展自查整改,医保部门将认真核查并处理违规行为。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师“挂证”等情况开展核查的公告》,指出通过筛查4月份以来的医保结算数据,发现部分药师姓名出现在多家药店药品费用明细中,可能存在药师信息被假冒或药师“挂证”的违规情况,这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医保基金安全及正规注册药师的合法权益均构成威胁。
为应对这一问题,国家医保局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定点零售药店至少配备1名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并确保药师在职在岗,提供持续药学服务。
公告显示,涉嫌药师“挂证”的违规情况涉及24个省份、23997家定点零售药店、9563名药师,主要存在跨省份、跨地市、同一地市跨机构三种情形。其中,涉及多家上市药店企业,如第一医药、漱玉平民等。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教授指出,药师“挂证”现象频发,主要源于经济利益驱动、执业药师分布不均及监管难度较大。药师“挂证”行为不仅威胁用药安全、扰乱市场秩序,还损害行业形象。
针对药师“挂证”现象,国家医保局要求相关药师立即自查,定点零售药店全面检查药师配备及职责履行情况,相关医保部门认真核查。对于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限期整改、暂停医保服务协议、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等处理,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为避免药师“挂证”现象,邓勇建议药店提高认识、合理用人、加强培训并建立制度,确保药师在职在岗并履行职责,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合理、有效。
(文章来源: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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