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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发布新规,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国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将全面推行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制度,提升药品处方流转效率和便捷性。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徐鹏航)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一项关于药品处方流转的新规定。据悉,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将全面推行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制度,彻底告别纸质处方时代。

根据该通知要求,各地需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迅速部署并应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功能,确保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之间的电子处方能够顺畅流转。同时,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纸质处方使用时间的地区,需经过省级医保部门同意并向国家医保局备案,且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目前,多地医保部门已积极响应并发布相关通知。以河北省邯郸市为例,该市医保局已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外配服务将全面采用医保电子处方,不再使用手写纸质处方。此外,为了方便老年人等特定群体,该市还支持将电子处方打印成纸质处方,以便参保人持打印的电子处方前往定点药店购药。

针对一些特殊情况,部分地方医保局也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江西省吉安市医保局指出,参保人在获取电子处方后,如因故不便到市区购药,可与所选择的“双通道”药店联系好结算及配送药品等事宜。在结算完毕后,“双通道”药店将送药上门,并要求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所购药品拍照并签字收货。

这一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医保信息化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将极大提升药品处方流转的效率和便捷性,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药服务。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