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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个人柜台查询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自2025年7月1日起,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大幅降低,预计每年可为用户节省成本约11亿元。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于祥明)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将免费,从第3次起,每次收费标准为5元,且不得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额外费用。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则完全免费。

  根据《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的基准服务费标准将由每份20元降至9元,个人信用报告的基准服务费标准则由每份2元降至1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收费标准也由每件每年30元降至15元,而变更登记、异议登记的收费标准则由每件每次10元降至5元。此外,农村商业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在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时,将继续享受优惠收费标准,且内贸险承保机构也被纳入优惠范围。对于个人而言,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依然免费,而通过柜台查询,每年前2次也免费,从第3次起,每次的收费标准由10元降至5元。

  此次征信服务收费的下调,预计将为用户每年节省约11亿元的成本支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