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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权益。征求意见稿提出不得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详细划分裁量阶次,并明确从重处罚情形及合并处罚规定。

  新华财经北京5月30日电 为进一步规范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30日就《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此举旨在提升网络执法公正性。

  征求意见稿详细指出,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划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等裁量阶次,以确保处罚的精准性和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因同种违法行为一年内受到网信部门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拒不配合、阻碍、以暴力威胁网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情形的,将依法从重处罚,以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若存在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将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以确保法律执行的严肃性。

  公众可在2025年6月14日前就征求意见稿提出反馈意见。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