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发布意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助力企业国际竞争力提升
AI导读:
5月2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旨在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符合国情、满足发展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国际竞争力。文件强调了分类施策、完善服务体系等内容,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了指导,助力培育世界一流企业。
5月2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文件提出了一个明确目标:在未来五年内,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起符合国情、满足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健全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支撑,并履行社会责任。到2035年,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将更加完善,企业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那么,什么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它对民营企业有何实用价值?对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有何作用?围绕这些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董煜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项安波。
分类施策,灵活管理
《意见》强调,要根据企业规模、发展阶段和所有制性质等因素分类施策,以培育更具活力的现代企业。项安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在坚持现代企业制度基本要素的同时,更强调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宗旨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和民营经济促进法都体现了这些特点。
针对我国超过1亿户的经营主体,项安波认为,《意见》为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了灵活空间,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对大型企业,鼓励其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创新支持;对行业领军企业,支持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对上市公司,鼓励其引入积极股东,开展中长期激励;对国有企业,则强调优化分类监管和考核。
完善服务体系,助力民营经济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强调了完善企业服务体系,这与近期实施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呼应,旨在优化民营企业的服务保障体系。
董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意见》对民营经济具有指引性,而非强制性,旨在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民营企业提供指导,促进其健康发展。他详细阐述了《意见》对民营企业的三个具体指引:
首先,适应经济转型升级趋势,通过建立现代化企业自主管理模式,提升运行效率和趋势研判能力,减少决策失误。其次,规范企业运行,通过完善治理架构,加强内外部监督,避免经营风险。最后,与国际运行规则接轨,通过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决策科学性,解决家族制、运行不规范等问题,为培育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基础。
2035年目标:培育世界一流企业
《意见》还明确提出了到2035年的目标: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项安波认为,这为更多世界一流企业的脱颖而出提供了制度基础。
一方面,通过深化改革释放国有企业活力,激励其向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迈进。另一方面,通过制度赋能支持民营企业优化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家族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向世界一流企业努力。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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