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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旨在通过制度创新赋能企业发展,进一步释放微观主体活力,培育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企业。该意见涉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多个方面,为新时代完善企业制度提供了纲领性指导。

  记者26日获悉,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系统部署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旨在通过制度创新赋能企业发展,进一步释放微观主体活力,培育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企业,为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国内财经领域迎来这一重要政策文件。

  根据《意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础,旨在弘扬企业家精神,适合国情、符合实际、满足发展需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国有企业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公司制改革全面完成;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也在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取得积极成效。然而,我国企业制度建设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迫切需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

  《意见》是新时代完善企业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共8个部分、19条具体举措,涉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等多个方面。

  其中,《意见》特别强调“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从创新组织形式、要素配置效率、激励机制设计等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以提升创新链产业链水平,打造高效创新生态。

  同时,《意见》还提出完善企业服务体系,与近期实施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呼应,强调优化民营企业的服务保障体系。

  截至2025年3月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700万户,绝大多数是中小微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促进法》已于5月20日正式实施,作为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心。

  此外,《意见》还强调发挥资本市场对完善公司治理的推动作用,指出上市公司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资本市场在推动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控和规范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近年来,我国持续落实多项政策文件要求,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推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严格退市标准,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提高。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规则,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激发公司治理内生动力,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