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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正在征求意见,法典草案具有延续性、现实性、体系性、创新性和前瞻性五大亮点。法典颁布后将取代环境保护法,统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配套制度,推动新兴领域立法。

广受关注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法典草案亮点何在?未来法典颁布将对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产生何种影响?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27日对此进行了详细回应。

在生态环境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赵柯介绍,我国生态环境立法工作成果显著,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法律已达30多部、行政法规100多件、地方性法规1000多件。这一法律法规体系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全面覆盖水、气、声等各类污染要素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系统。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部署。生态环境部正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进法典编纂。赵柯指出,法典草案具备五大亮点:

一是延续性,保留了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不断与时俱进,为法典编纂提供了坚实基础。草案保留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现行法律的核心内容,确保了法律的相对稳定性。

二是现实性,针对管理实践中的痛点难点提出解决方案。如针对第三方监测机构监管薄弱问题,法典草案强化了监管力度;并根据“过罚相当”原则,优化了法律责任。

三是体系性,删除了现行法律中的重复、矛盾条款,增强了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四是创新性,将部分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如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改革经验纳入法典草案。

五是前瞻性,对新兴领域作出引领性规定。如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尚无专门法律,法典草案则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为未来相关制度建设和实践发展奠定基础,为新兴领域单行立法预留空间。

赵柯表示,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后,将取代环境保护法,统领整个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届时,现行的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10部法律将不再保留。

法典颁布后,生态环境部将推动配套制度的全面清理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将对照法典新规定、新要求,对生态环境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体检”,清理与法典不符的内容,并适时修改或废止。同时,生态环境部将加快配套制度的制修订工作,落实法典的授权性立法要求。

此外,赵柯透露,生态环境部还将推动新兴领域立法,如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等。将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配合立法机关推动相关专门立法工作。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