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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母子为两只宠物犬办理跨国托运,抵达后得知宠物犬已死亡,遂分别起诉航司。上海浦东法院近日审理该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航司向两原告各支付3500欧元作为赔偿。

一对母子为两只宠物犬办理跨国托运,抵达目的地后却被告知宠物犬已死亡,母子因此分别起诉航司。5月25日,南都记者获悉,上海浦东法院近日审理了该起纠纷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航司向两原告各赔偿3500欧元。

据上海浦东法院披露,沈先生与母亲从法国巴黎乘坐某航班回国,为两只宠物犬办理了活体运输手续。运输前,两只犬只健康状况良好,符合运输条件。航班抵达后,沈先生却得知两只宠物犬已不幸离世。因赔偿协商无果,母子二人分别将航空公司告上法庭。

在沈先生诉航空公司一案中,原告认为航空公司在托运过程中未尽到应有的注意和谨慎义务,要求赔偿宠物相关费用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6万余元。被告航空公司则辩称,该案应遵循《蒙特利尔公约》,赔偿责任应限于每公斤22特别提款权,且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失费等不在赔偿范围内。

经过庭审,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并最终同意调解。在合议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航司一次性向两原告各支付3500欧元作为赔偿。同日,沈先生母亲与航空公司的纠纷案也在法院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关键词:宠物托运、航空公司、赔偿纠纷、蒙特利尔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