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今年5月20日起施行,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旨在回应民营企业关切、破除隐性壁垒,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法律还强化了科技创新、优化了服务保障、完善了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有力支持。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自今年5月20日起施行。该法律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旨在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为回应民营企业关切、破除隐性壁垒,民营经济促进法作出针对性制度安排。例如,在保障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非禁即入”。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副处长、研究员赵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措施的实施,无疑将增强企业信心。

  在市场准入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赵静认为,这一规定进一步破除了地方保护主义以及“玻璃门”“弹簧门”等隐性壁垒,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针对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门设置了“投资融资促进”章节,通过多项投融资相关规定,拓宽民企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

  赵静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对金融机构服务小型微型民营经济组织实施差异化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多种权利质押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获得直接融资。

  在全球经济格局变革、国际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有力支持。主要体现在:强化科技创新,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优化服务保障,完善海外利益保障机制;完善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国内环境。

  赵静还表示,相较于国际通行规则,这部法律展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作为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写入法律。

(文章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