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发布科技金融政策举措,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AI导读:
近日,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聚焦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等7个方面,提出15项政策举措,旨在实现科技和金融的深度融合,推动科技创新。
“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这既是科技界的事情,也是金融界的事情。”5月22日,科技部副部长邱勇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近日,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简称《政策举措》)。该举措旨在实现科技和金融的深度融合,推动科技创新。
作为实现科技和金融“双向奔赴”的基础性、引领性制度安排,《政策举措》聚焦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债券市场等7个方面,提出了15项政策举措,包括存量政策的迭代升级和增量政策的创新供给。
共同建设好债市“科技板”,提升科技贷款投放强度和服务能力
在债券市场设立“科技板”是此次《政策举措》的亮点之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在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市场响应积极,已有近100家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总规模超过2500亿。接下来,将持续推进“科技板”建设,并完善配套支持机制。
朱鹤新指出,为落实《政策举措》,人民银行将重点提升科技贷款投放强度和服务能力,加强“科技板”建设,培育科技金融生态体系,提高科技要素密集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
人民银行已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规模提升至8000亿元,并下调再贷款利率至1.5%,以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研发创新和设备更新提供更大支持。
指导金融机构加强“三项建设”,抓好政策文件落实
银行保险机构是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产品体系和专业能力“三项建设”,抓好政策文件落实。
金融监管总局将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向科技领域倾斜,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在绩效考核、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面给予倾斜,实行差异化的监管要求。
支持科技企业境外上市,兼顾支持科技创新和防止资金滥用
证监会首席风险官指出,截至今年4月底,已完成242家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其中83家为科技企业。证监会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规范发展,为科技企业境外上市提供透明、高效、可预期的监管环境。
在支持科技创新的同时,证监会注重募集资金的监管,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强化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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