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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旨在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倾斜。金融监管总局将协同相关部门,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强化“三项建设”,确保政策有效实施。

北京商报讯(记者宋亦桐)5月2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科技金融政策新动向。科技部携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简称《政策举措》)。针对金融监管总局如何落实《政策举措》,其新闻发言人郭武平进行了详细回应。

郭武平指出,《政策举措》是七部门针对科技创新的新挑战作出的系统性、综合性政策文件,旨在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倾斜,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的质量、覆盖面和效率。未来,金融监管总局将协同相关部门,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强化“三项建设”,确保政策文件的有效实施。

具体而言,第一项为建设科技金融服务机制。金融监管总局将引导金融机构将科技金融服务纳入战略规划,构建独立的科技金融业务管理体系,并向科技金融专业分支机构适度授权。

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郭武平强调,金融监管总局已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同样惠及科技型小微企业。将推动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向科技领域倾斜,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在绩效考核、资金定价上给予优惠,并在尽职免责上实行差异化监管。

第二项为构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鼓励银行利用科技企业创新积分等信息,提高科技型企业的首贷率。规范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独立评审信贷,探索“贷款+外部直投”模式。对经营性现金流回收周期长的贷款,银行可延长至五年。同时,鼓励保险公司推出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为成果转化提供风险保障。

第三项为强化科技金融专业能力。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建立适合科技企业的评估体系,重视科技人才、科研能力和研发投入。运用新技术,推动科技金融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金融机构还需加强与第三方合作,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改进科技中介服务。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