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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与民营企业代表深入交流,优化发展环境,提振信心。配套政策措施正在加快落地,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三层大会议室里,29家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受邀参加“《民营经济促进法》面对面”活动,就关心的问题与多部门负责人深入交流。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对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动能、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魏东表示,这部法律对于民营经济来说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国政协委员、云账户董事长杨晖也表达了同样看法,认为它将全方位影响民营经济发展。法律将党和国家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为民营企业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提供法治保障。

  北京工商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董彪教授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民营经济发展置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背景中,为其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法律的实施也提振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个体工商户郭华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让他们经营发展的底气更足了。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国市场经营主体达1.9亿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26亿户,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民营经济促进法中的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等原则,有效提升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化程度越高,民营企业的发展预期就越稳定。

  在“《民营经济促进法》面对面”活动中,与会代表们最关注的内容之一是配套细则的出台和落地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刘民回应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将加快推动配套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李超表示,正会同有关部门系统谋划7方面53项政策举措,并陆续出台实施。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表示,将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关切问题,重点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与相关法律制度的衔接,修改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将开展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将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加快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欠进度,持续优化民营企业政策环境。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财经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