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原党组成员凌成兴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AI导读: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党组成员凌成兴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四百万元。此案涉及受贿金额4311万余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8亿余元。
南方财经5月21日电,据央视新闻,2025年5月21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原总经理凌成兴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法院判处凌成兴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追缴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此案涉及受贿金额高达4311万余元,并因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8亿余元。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凌成兴在担任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在其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期间,更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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