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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国家发改委将从法律宣贯、配套政策和民企关切三方面做好法律实施相关工作,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和有力支持。

  中新社北京5月20日电 (王梦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20日起正式施行。中国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超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在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未来将从三方面做好法律实施相关工作,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写入其中,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民营经济的法律主体地位,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李超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国家发改委将从法律宣贯、配套政策和民企关切三方面入手,全面做好法律实施相关工作,确保民营经济促进法得到有效执行。

  在法律宣贯方面,国家发改委后续将推动在政府部门、新闻媒体、高校院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广泛开展普法宣讲活动,组织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深入企业、园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认知度和理解度。

  在配套政策方面,国家发改委将加快推动配套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目前,相关政策举措已经陆续出台实施,后续将建立细化台账,逐项推动相关政策出台实施;同时加强跟踪问效和督察督办,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在解决民营企业关切的问题方面,国家发改委将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加快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欠进度;同时推动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实施好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以及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工作的政策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