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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新规,修改《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规章,优化监事会设置,强化关联交易管理,简化日常金融产品审议程序,提升决策效率。

  本报讯 5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下称《决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此举引发金融界广泛关注。

  据期货日报记者深入了解,《决定》的核心修改内容涵盖两大方面:首先,对《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监事会设置规定进行了调整,明确指出,若董事会中已设立由董事构成的审计委员会,并行使监事会职权,则无需再单独设立监事会。这一变动旨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其次,在《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新增了针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的严格管理条款,明确要求此类交易需遵循公司章程,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对于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若单笔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触及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可适当简化审议流程,统一由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以提高决策效率。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