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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相关部门介绍有关情况,包括积极支持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研究出台贷款管理办法、设立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等,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20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有关情况。

积极支持各地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人民群众的需要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旨在推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同时,拉动投资和消费,扩大内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对经济增长、民生改善都具有重要意义。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表示。

  截至2024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9.4亿人生活在城镇,城市发展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城市更新涉及土地使用和规划调整,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张兵介绍,通过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存量资源资产调查,摸清数量、权属和利用情况,并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针对性地开展城市内部自然和人文历史方面的空间要素调查,形成统一的底图底数。在“一张图”上推动全生命周期管理,畅通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资产有效利用,全力支持城市更新。

  积极支持各地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指导落实总体规划的战略定位和空间布局,依法依规做好与详细规划的衔接。张兵说。

  自然资源部将持续深化详细规划改革,适应存量时代城市更新需要。张兵表示,将提高要素保障能力和水平,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编制规划时要重视研究清楚建什么房、谁来用、谁来买,特别加强对存量盘活优化的机制研究。

将研究出台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出台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贷款条件标准,满足城市更新行动金融需求,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表示。

  新办法聚焦城市更新行动本身,通过实施项目清单管理,明确金融机构贷款条件和流程,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满足城市更新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廖媛媛说。

  她介绍,新办法坚持统筹推进、清单制管理、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和风险可控,金融机构自主决策,合理合规设置业务品种、贷款额度等。

  后续,金融监管总局将完善办法内容,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城市更新行动。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郭方明称,将聚焦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推动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加大对城市更新相关项目的支持。

  具体措施包括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撬动作用,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支持;完善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制度,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可持续城市更新投融资模式。

将于今年6月底前下达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赵成峰表示,将持续加大中央投资对城市更新的支持力度。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城市更新专项,支持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计划申报和项目评审,将于6月底前下达2025年城市更新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同时,继续支持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赵成峰表示,将推进投融资模式创新,建立多元化、多层级的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银行信贷资金参与项目建设。

  2024年,财政部启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首批确定了15个城市,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将选拔第二批20个城市,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追踪问效。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