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法治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AI导读:
《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为确保法律实施,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衔接,加快配套措施落地,强化执法力度并完善追责机制,构建稳定政策环境。
2025年5月20日,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新法的落地施行,必将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敢于闯、大胆干,为民营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为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法律价值,其实施路径有待进一步完善。这包括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配套政策的出台落地,以及各地各部门强有力的司法实践。为确保新法顺利实施,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公司法》《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加快民营企业在投资融资促进等方面的配套措施落地,强化执法力度并完善追责机制。
作为一部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对需要在当下通过立法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明确,但部分条款并未细化。为确保法律的可操作性,有必要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调与衔接,形成制度闭环。
例如,《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民营经济组织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规定。同时,《民营经济促进法》涵盖了民营企业公平竞争、投融资、规范经营、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需要与其他专门法律进行衔接,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此外,当前《民营经济促进法》还与部分法律存在不完全协同的模糊地带。例如,在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方面,现行《商业银行法》对不良贷款容忍度的规定较为刚性,可能导致基层银行“不敢贷”。因此,有必要在相关立法中进一步明确“差异化政策”的操作标准。
为确保衔接,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同时,一批配套制度机制已经出台,逐步为民营企业发展构建起稳定政策环境。这些配套制度涉及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执法层面,为让法律条文更具威慑力,必须强化执法力度并完善追责机制。针对近年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执法乱象,《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要求规范异地执法行为,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整体而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配套政策以及强化执法力度等措施,我们将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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