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勇受贿案一审宣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AI导读:
2025年5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韩勇受贿案,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韩勇曾任吉林、新疆、陕西三省区要职,因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被查。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2025年5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勇受贿案,此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南宁市中院对被告人韩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韩勇,1956年10月出生于吉林九台,曾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处长、新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及陕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其官场生涯横跨三省区,政绩斐然但终因贪腐落马。
韩勇在新疆工作了11年多,其中担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长达9年。2016年1月,韩勇调职陕西,任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在职期间,韩勇曾任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组长,参与督办多起重大案件。
2023年10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宣韩勇被查。通报指出,韩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多项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23年,韩勇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干部任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1亿余元。
南宁市中院认为,韩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有未遂情节、重大立功表现及认罪悔罪等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