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稳中求进,深化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实现“保量、提质、稳价、优结构”目标,确保信贷支持力度不减、信贷投放质量不降、信贷融资成本不增、信贷供给行为不乱。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了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总基调,即稳中求进,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深化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效能,助力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

银行业金融机构如何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确定的目标?综合政策用意和当前金融经济运行实际,应做到“四不”:信贷支持力度不减、信贷投放质量不降、信贷融资成本不增、信贷供给行为不乱。

首先,努力增加信贷投放规模,保持小微企业信贷总量,确保支持力度不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扶持小微企业作为稳市场、稳预期、提升经济增长潜力的重要手段,优化贷款流程、降低融资门槛,解决融资难题,满足合理融资需求,确保信贷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

第二,着力提升信贷投放质量,强化风险管控,确保信贷质量不降。银行既要拓展业务,又要避免盲目投放,严格把关,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升信贷决策精准度。同时,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信贷资金流向监测和风险预警,确保信贷资源投向优质客户群体。

第三,着力稳定贷款利率,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增。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支持小微企业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平台,坚持普惠金融服务导向,稳定信贷服务价格,完善内部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控制在合理水平。同时,发挥金融科技优势,降低运营成本,规范第三方合作收费,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第四,优化贷款结构,实现信贷供给结构合理化和科学化,确保信贷供给行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高小微企业信贷供给结构的优化能力,展现差异性、层次性、连续性和创新性,让所有小微企业都能“各得其所”。加强首贷户发掘,落实续贷政策,优化信贷产品结构,强化小微企业法人服务,重点领域资源倾斜,推动金融产品创新。

(作者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