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5月15日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通报回应刘晓庆被举报偷税漏税一事。深圳市民王先生实名举报刘晓庆名下全资公司涉嫌通过开具增值税发票逃税。刘晓庆发文回应称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将配合税务机关调查。

5月15日晚23时许,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情况通报,回应刘晓庆被举报偷税漏税一事。通报显示,“近日,我局收到王某对刘晓庆及相关企业存在涉税问题的举报,目前正在依法依规办理”。此前,深圳市民王先生实名举报刘晓庆涉嫌偷税漏税,指控刘晓庆名下的全资公司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通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

据王先生提供的举报内容,刘晓庆涉及330万元的交易,以“形象代言费”名义将款项转入公司,并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涉嫌逃避27%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此外,该企业还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涉嫌虚开发票逃税。

王先生表示,目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此案,将对刘晓庆及相关公司展开调查。5月15日晚,刘晓庆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有关“涉嫌偷税漏税”的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自己与举报人王某并不认识,也无交集,并称自己与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将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核实。

回顾历史,2002年刘晓庆曾因公司偷税漏税1458万元被羁押422天,其妹夫靖军作为公司法人被判刑,刘晓庆本人最终未被起诉,而是通过变卖资产补缴税款。

(文章来源:央广财经 财经国内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