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5月15日,海淀法院联合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及倡议书,揭示互联网企业内部贪腐问题,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涉案金额3亿余元,近三年案件量呈上升态势,虚拟财产成贪腐新对象。

  5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海淀法院)联合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白皮书》(简称白皮书)及《互联网企业廉洁发展倡议书》。此次发布聚焦互联网企业内部贪腐问题,揭示了贪腐案件的新趋势。

  白皮书显示,2020年到2024年,海淀法院共审理非国家工作人员贪腐犯罪案件350件,其中,涉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127件,占比约36%,罪名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涉案金额3亿余元,且近三年案件量呈上升态势。

  海淀法院还举办了治理座谈会,并公布了八件典型案例,揭示了互联网企业在业务拓展、流量管理、运营等方面的贪腐现象。这些案例包括员工收受贿赂、虚假交易骗取补贴、私自发布广告等,最高贪腐金额高达1000余万,最长刑期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互联网贪腐案隐蔽性强,近三年呈回升态势

  白皮书分析,互联网企业内部贪腐频发的原因包括资金密集、人员流动快、利益诱惑大,以及企业内部管理扁平化加速贪腐滋生。同时,外部治理机制不完善,企业维权成本高,也是导致贪腐频发的原因之一。

  互联网“大厂”成为贪腐重灾区,占比73%,犯罪金额占比60%,个案平均犯罪金额达197万余元。业务部门贪腐问题尤为突出,涉及采购销售、产品规划等部门。

  涉案人员平均年龄36岁,“数额巨大”案件占比43%

  案件涉及被告人203人,平均年龄36岁,其中大部分为部门经理、总监等具有一定管理职权的人员。从犯罪金额看,“数额巨大”案件占比高,职务侵占犯罪金额最大。

  典型案例中,韦某职务侵占案涉及近千万元的巨额合同款,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虚拟财产也成为贪腐新对象,如通过修改后台数据骗取虚拟货币等。

  虚拟财产成贪腐新对象,典型案例刑期长达12年

  发布会现场,海淀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介绍了白皮书主要内容,指出互联网企业内部贪腐具有手段隐蔽、内外勾结等特点,预防和治理需形成内外合力。

  在“流量为王”时代,虚拟财产成为贪腐新目标。127件案件中,涉虚拟财产贪腐犯罪案件共15件,犯罪金额共计3365万余元。其中一起案件涉及侵占虚拟货币套现,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为近五年最长刑期。

  此次发布旨在加强互联网企业贪腐治理,提高廉洁意识,促进健康发展。

南都记者马宁宁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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