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AI导读: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了豁免范围、方式及要求,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规范性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崔文静实习生张长荣北京报道 继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6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日前,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信息披露
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正式版本《规定》整体变化不大,但存在三方面调整:在豁免披露情形中增加对上市公司自身经营信息的保护;明确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暂缓、豁免事项的登记主体与责任义务;以及不再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单独制定豁免披露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我国首个针对上市公司信披暂缓与豁免的系统性规定,此前相关规定散落于不同文件之中。此举将显著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规定》明确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两类豁免范围,并规定了三类豁免方式,包括豁免按时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以及采用代称等方式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同时,《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制定披露豁免制度,对豁免披露事项进行登记管理并定期报送登记材料,禁止上市公司以涉密为名进行宣传,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受访人士认为,伴随《规定》的出台与实施,上市公司信披豁免规则更为明晰,为上市公司留下较为充足的调整期。接下来,上市公司信披质量将进一步提高,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大变化:
信息披露豁免事关全体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利益。
长期以来,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相关规定散落于数个文件之中。此番《规定》的发布,使上市公司首次拥有了系统性的信披暂缓与豁免规定。
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正式版本《规定》在豁免披露情形中增加了对上市公司自身经营信息的保护,明确了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暂缓、豁免事项的登记主体与责任义务,并调整了上市公司制定豁免披露制度的要求。
明确上市公司不得以涉密为名进行宣传:
针对豁免披露制度背后存在的问题,《规定》要求上市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不得以涉密为名进行宣传,并明确了豁免披露事项的登记管理和报送要求。
同时,对于未按规定建立豁免披露制度的、不符合条件豁免披露的以及利用豁免披露从事违法行为的,监管将依规处理,确保信息披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外,《规定》还对豁免事项的分类、暂缓或豁免披露后的处理以及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方面的多项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为上市公司规范信息披露豁免提供了明确指导。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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