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行动意见发布:加强既有建筑改造与节能利用
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提出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加快拆除改造D级危险住房,并持续推进节能改造,加强老旧厂房等存量房屋改造利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既有建筑的改造利用。该意见强调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尤其是D级危险住房的拆除改造,通过加固、改建、重建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地实施国有土地上C级危险住房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非成套住房的改造。同时,意见要求对存在抗震安全隐患且具备加固价值的城镇房屋进行分类分批的抗震加固。
对于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房屋,意见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护和使用,实行“一屋一策”的改造方案,严禁以危险住房名义违法违规拆除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文物、历史建筑。此外,意见还提出要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的管理,并鼓励居民进行城镇住房室内装修。
为了推动城市更新,意见还强调了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的改造利用,推动建筑功能的转换和混合利用,并根据建筑的主导功能依法依规合理转换土地用途,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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