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与房地产新模式:构建宜居城市新路径
AI导读:
本文围绕城市更新与房地产新模式展开,探讨了城镇化转向背景下城市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的重要性,强调了告别大拆大建,转向整治提升为主的存量利用和提质阶段。
李宇嘉(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近日,为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并印发了《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
此前,中央时隔十年再次召开城市工作会议。会议召开有两个重要背景,一是我国城镇化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增速放缓;二是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城市外延式扩展式微。“两个转向”对城市工作转向提出了新要求。
为此,会议提出了“五个转变”的重要原则。某种程度上讲,房地产快速发展是增量时代的必然产物,当城市架构搭建好以后,房地产也要告别增量模式。
基于此,会议提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关于房地产新模式,部分成果落地效果也很好。比如,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模式,在热点一二线城市成效显著。
同时,在现房销售制度、预售监管模式,配租加配售的保障性住房制度等方面,相关的新模式也日渐成熟。就房地产新模式而言,此次会议强调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
此次会议明确提出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5月15日发布的《意见》,对新时期的城市更新做了全新部署。
同时,还要具备改造方案成熟、资金能够平衡两个硬性要求。这也揭示了,必然要告别大拆大建的城中村改造旧模式,转向整治提升为主的存量利用和提质阶段。
也就是,通过完善城中村内部居住环境、生态环境,推动城中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与城市均等化,使已进入城市的2.6亿外来人口、新市民,不仅能获得区位优、成本低、配套好的居住场所,还能融入到城市,成为真正的市民。
在危旧房改造方面,《意见》提出,加快拆除改造D级危险住房,通过加固、改建、重建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实施国有土地上C级危险住房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非成套住房改造。
此次会议上,7大任务中排在第二位的是,着力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其中就包括“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城市动能,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新一轮城中村改造中,若公共服务能均等化,新市民能融入城市,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作为大宗消费品的特性就会彰显出来。
基于以上分析,如果住区的软硬件都能够补上,城中村改造实现新市民“安居乐业”,也夯实了楼市回稳的基础。住建部发布的《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明确了从规划到策划,再到方案的清晰的技术路线。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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