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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对退休夫妻月收入仅1.2万元,却申报了超过1.2亿元的巨额债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破产清算申请公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个人破产制度成为热议话题,旨在保护诚实而不幸的人,避免他们因债务陷入绝望。

5月10日,一则“退休夫妻月入1.2万负债1.2亿”的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破产清算申请公告,一对月收入仅1.2万元的退休夫妻,竟申报了超过1.2亿元的巨额债务。这一消息震惊社会,引发了对个人破产制度的热议。

据公告显示,这对夫妻分别为63岁的刘某和62岁的牛某,两人均处于退休状态。妻子牛某月收入6528.47元,名下房产估价440万元;丈夫刘某月收入6221.94元,名下商铺估价50万元。然而,他们的负债却高达约1.27亿元,其中牛某负债约5408万元,刘某负债约7280万元。

法院于2025年4月8日立案审查这两起个人破产清算案件,虽然合并公告,但使用不同的案号。

解读“个人破产”制度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杨江苏律师指出,个人破产是一个复杂的法律程序,适用于在深圳居住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或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

杨江苏强调,个人破产条例旨在保护诚实而不幸的人,特别是创业失败或因财务管理不善而陷入困境的人。它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以避免因债务而陷入绝望。

同时,杨江苏也提醒,破产申请人需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实申报财产状况,并配合管理人进行财产清查。若存在欺诈行为,法院将有权裁定终结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关键词:个人破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清算、债务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