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实施“一业一策”,在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在外贸、消费领域优化小微融资协调机制,创新“跨境电商保”模式。鼓励民间投资,建立融资对接工作机制,提升对接效率。
人民网北京5月8日电 (记者罗知之)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在发布会上表示,对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民营企业,金融监管总局实施“一业一策”,立足行业产业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丛林介绍,在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金融监管总局正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一是促进投融资结合,开展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试点,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已设立74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18个试点城市落地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支持科技企业资本循环。二是创新增信方式,推动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建设,优化知识产权登记、评估、处置、补偿政策,助力质押融资。联合财政部门出台科技创新担保计划,为科技型、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专项担保。一季度末,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达1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三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万亿元。
在外贸、消费领域,金融监管总局优化小微融资协调机制,单列外贸板块,梳理外贸企业清单,优先对接融资。以短期出口信用险支持出口贸易,一季度承保金额超2400亿美元,电子信息、现代化工、整车工程机械等领域承保金额大幅上升。创新“跨境电商保”模式,支持外贸新业态,开发专属保证险产品,为跨境电商境内采购提供信用保障。加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领域信贷投放,支持消费服务业民营企业发展。
在鼓励民间投资方面,金融监管总局配合国家发改委,建立融资对接工作机制,形成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并向银行推送,指导银行自主对接融资服务。一些地方搭建线上对接平台,银行通过平台获取项目信息,运用大数据技术精准识别项目,实现从“项目找资金”到“资金找项目”的转变,提升对接效率。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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