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我国正在加速构建气候治理体系,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远远早于原计划在2027年发布具体准则的时间表。气候准则详细规定了企业在气候风险、机遇及影响方面的披露要求,旨在推动企业更加透明地披露气候相关信息,提升企业在全球可持续发展治理中的影响力。

我国正在加速构建气候治理体系,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4月30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气候准则”),这一举措远远早于原计划在2027年发布具体准则的时间表,彰显了我国在气候治理方面的决心和行动力。

气候准则是《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框架下的首个具体准则,共六章47条,详细规定了企业在气候风险、机遇及影响方面的披露要求,旨在推动企业更加透明地披露气候相关信息。

气候准则的修订说明指出,文件的起草遵循了四大原则,包括以基本准则为基础、与国际准则“趋同”、坚持准则制定和实施分开、兼顾行业应用需要。其中,对温室气体排放范围3提出了明确的信披规定,要求企业披露范围3排放量,尤其对银证保等金融企业设定了严格的披露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气候准则的推进速度远超预期。在基本准则出台仅半年内,气候准则便开始征求意见,远超原计划的2027年时间表。这反映出气候披露作为政策和市场焦点,在国家可持续披露体系中的工作优先级较高。

未来,根据基本准则规划,准则体系建设将采取“分步推进”策略,优先推出气候相关准则后,再逐步扩展至生物多样性、乡村振兴等中国特色议题。气候准则的起草原则之一便是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这将有助于提升我国企业、金融机构在全球可持续发展治理中的影响力。

气候准则的发布将推动企业加速补齐范围3披露短板,特别是金融机构的融资排放信息。多位受访者表示,气候准则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企业更加全面地披露气候相关信息,提升企业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然而,融资排放的信披仍面临诸多挑战。ISSB针对IFRS S2进行了靶向性修订,但气候准则征求意见稿尚未同步纳入ISSB的最新修订。因此,企业在选择和应用ESG政策指南时,应遵循上市交易所的合规要求,并密切关注后续政策动态。

为应对更加强化、规范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披标准,企业应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利用AI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开发智能核算系统,分阶段推进与试点优化,并加强能力建设与合规管理。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