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信用报告替代违法违规证明,优化营商环境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通知,要求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涵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实现跨省互认,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通知,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新举措。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的专项信用报告必须涵盖行政处罚(含简易程序)、行政强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刑事裁判(犯罪记录)等关键信息。同时,“信用中国”网站将与省级信用平台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按照统一的数据共享标准,向各地区共享非本地信用主体的基本信息,为专项信用报告的跨省互认提供坚实支撑。
针对需要信用主体提供其他地区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情况,通知明确指出,各地应认可相关地区出具的专项信用报告,避免信用主体重复提供证明,减轻企业负担。此外,各地区需在2025年9月底前全面铺开“信用代证”工作,省级信用牵头部门需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定期跟踪评估实施进度与效果,力求办事流程最优化、材料最简化、成本最小化,真正实现“一份信用报告代替一摞证明”,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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