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首次将范围三排放纳入国家级气候信息披露框架,要求趋严但实操灵活。此举将提升金融业等行业的透明度,加速ESG信批标准制定。

  继去年年底《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下称“基本准则”)正式发布后,中国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又迎来新进展。

  4月30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共六章47条,涵盖总则、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以及附则。财政部在起草说明中明确指出,《征求意见稿》以基本准则为基础,与国际准则“趋同”,并坚持准则制定和实施分开,同时兼顾行业应用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首次将市场关注的范围三排放纳入国家级气候信息披露框架,并明确了相关的披露内容、方法和方式要求。德勤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谢安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对范围三的规定在制度设计上对标国际、积极进取,但在执行落地上则体现了审慎推进、宽容灵活的策略。这既防止了“一刀切”的风险,又明确了未来监管加强的方向,有助于企业有序适应长期的气候治理要求。

  ESG信批标准制定加速

  2024年初,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发布的两项准则正式实施。年底,财政部等九部门发布了基本准则,与国际准则保持衔接。而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在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信息的披露方面与国际准则总体保持衔接。

  商道融绿董事长、中国责任投资论坛理事长郭沛源表示,《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义重大,作为基本准则发布后的首个具体准则,其发布速度之快,显示出整体工作的快速推进。按当前进度,年内或许就能完成气候准则的正式发布,比预定计划提前两年。

  在与国际准则“趋同”的同时,《征求意见稿》坚持准则制定和实施分开。一方面,基于国际准则做全面科学的规定,倡导企业走低碳绿色发展之路;另一方面,考虑到我国企业实际披露能力,未来正式发布气候准则时将沿用基本准则的安排,由企业自愿实施。

  本识咨询董事长兼创始人黄有杰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参照了国际准则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进行了本土化调整。这种“国际对标+本土适配”的模式,不仅确保了与国际主流标准的兼容性,也为中国企业更好地参与全球资本市场提供了支持。

  谢安指出,《征求意见稿》在关键领域充分考虑了中国的相关法规制度与实践现状。这种本土化调整,确保了准则既与国际标准接轨,又不脱离中国企业的现实能力与监管环境。

  范围三排放规则趋严但实操灵活

  对于市场关注的范围三排放,《征求意见稿》在规则设计上体现了趋严趋势,但在实操上则提供了灵活性。谢安谈到,《征求意见稿》首次将范围三纳入国家级气候信息披露框架,并设置了相关的披露要求,显示出我国在推动气候信息完整性方面的积极态度。但文件明确提出“准则制定与实施分开”的原则,意味着尽管准则文本中已包含范围三内容,在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企业仍可自主选择是否披露。

  黄有杰表示,《征求意见稿》对范围三排放的披露要求较为灵活,同时明确企业需要披露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数据,这将推动企业在碳减排目标设定与实现方面更加透明。

  他指出,从香港上市公司实践看,范围三排放的难度主要体现在涉及范围广泛,企业需要与多方合作才能获取完整数据。这对中小企业尤其具有挑战性。而大陆的企业数量众多,部分中小企业在范围三数据收集能力上远不及上市企业,因此如果强制披露范围三排放,企业面临的挑战可能会更大。

  金融业范围三排放透明度将提升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另一大特点是兼顾了不同行业的应用需要。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着手开展了多个行业应用指南的制定工作,为特定行业应用基本准则和气候准则提供指引。

  同时,《征求意见稿》对涉及资产管理、商业银行保险业务的企业提出披露与其融资排放相关信息的要求,尤其是对涉及商业银行或保险业务的企业,要求按资产类别对每个行业的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分解的融资排放绝对总量。这将对金融行业提出更高要求,提升披露透明度。

  谢安指出,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碳中和”承诺上主要集中在自身运营层面,而范围三相关的融资排放尚未系统性地纳入现有“碳中和”承诺中。《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无疑提升了披露透明度,也意味着金融业在气候责任上的要求被大幅提高。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