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
AI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旨在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通过改革创新等方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已正式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旨在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并通过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的方式,在各级区域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意见》提出,到2027年底前,将形成一批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并建成若干群众满意的示范样板,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累经验、树立标杆。为此,国家将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协同推进高水平生态保护,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中国建设布局。
在区域重大战略方面,将加快建设京津冀减污降碳协同和生态修复示范区,持续建设长三角区域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共同建设粤港澳融合创新美丽湾区,推动长江流域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带,以及推动黄河流域上中下游协同保护和治理。
同时,各省域也将发挥特色,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篇章,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此外,还将统筹城乡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行动,高标准建设美丽城市,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
为确保先行区建设的顺利实施,《意见》还提出了支持引导政策,包括强化资金支持,完善市场化机制,强化科技支撑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需高度重视先行区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并适时组织开展自评估,总结梳理实践成果。
此次《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美丽中国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将有力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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