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
AI导读: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形成融合发展机制,2035年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普及。
本报记者郭冀川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意见确立了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战略目标,并规划了八个方面的25项关键任务。
《指导意见》提出了两个阶段的目标:到2027年,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装备体系逐步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的比例达到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新能源汽车占比逐年提升。到2035年,推动交通运输和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融合互动,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
《指导意见》的具体举措显示,“交通+能源”融合正以场景化应用为突破口加速发展,通过技术创新与政策协同,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例如,推动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开展新能源汽车绿电就地直充,提升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交通枢纽场站使用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强调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加速项目落地。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交通领域清洁能源应用比例,还将推动新能源汽车普及,缓解新能源充电设施不足的问题。
《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出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普及。具体措施包括: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在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等领域应用新能源车辆,推动老旧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发展零排放货运。
中国电子商务专家服务中心副主任郭涛表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相辅相成。这场双向赋能的革命性变革,将重塑产业格局,引领我们迈向清洁、智能、高效的出行新时代。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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