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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发布通告,1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禁用原料。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责令企业整改。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国家药监发布通告,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佰束氨基酸去屑洗发乳等1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这一消息引发了公众对化妆品安全的广泛关注。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采取行动,要求江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依法立案调查,并责令相关企业立即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此举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化妆品市场的健康秩序。

  同时,国家药监局还强调,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不合格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这一系列措施彰显了国家药监局对化妆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力度。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