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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旨在从源头上防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直指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对全国法院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后,最高人民法院再发通知,专门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通知》涉及依法平等保护、规范涉企案件立案和管辖工作、公正审理涉企民事和行政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物追缴处置等多项要求,旨在从源头上防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直指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在规范涉企案件立案和管辖方面,《通知》提出,落实立案登记制不动摇,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坚决杜绝拖延立案、违规不立案、限制立案、选择性立案等问题。同时,严禁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或者出于趋利性目的,对涉企案件扩张管辖、人为制造异地管辖,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对依法应当立案的涉企民事案件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这一举措旨在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

  对于备受关注的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通知》也给予了高度重视。近年来,“远洋捕捞”等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频发,与法律界人士指出的宽泛管辖权规定及地方保护主义或利益驱使下的违法管辖有关。为此,《通知》提出应严格审查管辖异议,依法处理,防止滥用管辖权。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同时,依法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和失信惩戒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行政案件审理方面,《通知》提出,公正审理涉企行政案件,促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涉企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赔偿等重点领域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和乱查封现象。

  此次《通知》的发布,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要举措,旨在为企业提供更加公正、透明、高效的司法保障。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