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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了《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三大自律监管文件,进一步规范证券行业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三项指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落实新“国九条”及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4月25日晚,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中证协”或“协会”)修订发布了《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简称《估值指引》)《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简称《股权估值指引》)《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简称《减值指引》)三大自律监管文件,进一步规范证券行业金融工具会计处理,防止通过估值调节利润、财务指标等问题,提升证券行业风险管理水平。据悉,三项指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完善多个估值条款

  据悉,《估值指引》自2018年9月首次发布以来,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行业整体金融工具规模持续扩张,对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提出了更高要求。此次修订主要强化了估值要求,提高了估值频率,增加了使用第三方估值数据的相关要求,确保估值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完善了估值方法,调整了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并增加了未公开提供估值数据的固定收益品种及风险债券的估值方法。

  此外,《估值指引》还补充了明确限售期的未上市股票、资产管理产品穿透估值、交易所交易不活跃的衍生品的估值条款,加强估值指导。同时,降低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恰当估计的级次,细化非交易所衍生品估值方法,提高金融工具估值质量。对于违规行为,协会将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修订旨在满足金融产品不断创新和金融工具估值方法更新迭代的需求,提升实用性。

  同时,为了配合金融工具新准则的实施,中证协对《股权估值指引》进行了修订,主要从估值原则、估值技术选取、估值方法等方面提供指导性说明。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完善适用范围及估值原则、细化估值技术、丰富参考案例等。

  规范减值工作处理机制

  与金融工具估值相对应,减值处理同样是证券公司计量金融工具的重要环节。自2018年9月首次发布以来,《减值指引》在指导证券公司有序开展减值工作、行业整体风险评估和公司经营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证券行业资产规模持续扩张和业务多元化发展,旧版《减值指引》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因此,本次修订重点完善了指引适用范围、加强了减值工作的保障机制、明确了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要求等。

  特别是,《减值指引》新增了减值资产核销管理的要求,强调证券公司应明确减值资产核销的具体条件及管理要求,加强金融资产核销和处置管理。

  为确保指引平稳过渡和有效落实,三项指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证协表示,将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做好规则解读,指导和督促行业机构规范进行金融工具估值、减值处理,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助力证券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