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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发布指导意见,强调完善支撑保障政策,鼓励交通基础设施就近消纳新能源,支持市场化交易,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动绿色燃料的制备,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人民财讯4月25日电,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强调完善支撑保障政策,鼓励交通路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就近消纳新能源,助力绿色交通发展。同时,支持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并鼓励因地制宜开展直连或签订多年购售电协议,以促进分布式新能源的就近消纳。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将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通过分时电价机制提升用户参与车网互动的积极性。并深入研究制定绿色燃料的制备支持政策,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的体制机制,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进一步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模式。

这些措施将有力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能源转型,促进新能源的广泛应用,并为绿色低碳发展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