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联合发布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指导意见
AI导读: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明确至2027年将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2035年将全面融合互动。意见提出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绿色燃料体系,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生产能力。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4月25日消息,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至2027年,将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装备体系将逐步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的比例预计达到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将不低于500万千瓦,就近就地消纳比例稳步增加。同时,新能源汽车在新增汽车中的占比将逐年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生产能力也将显著提升。
至2035年,交通运输和新型能源体系将全面融合互动,初步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比例将保持高位,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开发的绿色电力将以就地就近消纳利用为主。纯电动汽车将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将实现规模化应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体系也将基本建成。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新型能源体系,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融合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十部门联合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协同联动、统筹谋划、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交通运输动力绿色低碳替代,强化交通运输清洁能源保障,为积极稳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支撑。
二、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协同: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衔接互动,强化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并统筹规划交通运输清洁能源供应保障体系。
三、优化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管理: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要素保障,创新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管理模式。
四、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安全有序发展铁路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全面推进公路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推进港口航道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加快推动枢纽场站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五、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增强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弹性,提升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应急能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协同互动。
六、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动铁路机车车辆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绿色低碳船舶发展,发展新能源航空器,推动绿色低碳邮政快递发展。
七、构建安全可靠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体系: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能力,逐步完善交通运输绿色燃料储运加注网络。
八、培育现代化产业融合体系:鼓励新模式推广及新兴产业孵化,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产业补链强链。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支撑保障政策,加大资金要素支持,加强标准规范支撑,推进科技创新,强化试点引领。
十、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谋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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