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批跨境电商试验区,助力外贸优化升级
AI导读:
4月25日,国务院发布批复,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旨在推动更多地区享受跨境电商的发展红利,促进外贸优化升级。去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2.63万亿元,同比增长10.8%。
4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批复》指出,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市、保定市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同时,撤销在海口市、三亚市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一举措旨在推动更多地区享受跨境电商的发展红利,促进外贸优化升级。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周密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设立新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是为了能让更多地方获得相应的发展机遇。各地经济发展存在差异,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做差异化试点,这对未来的推广十分重要。
海南全岛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批复》强调,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要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2.63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自2015年起,我国已设立16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构建了“六体系两平台”的服务框架,目前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商企业已超过12万家。
对于海南全岛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周密表示,这是制度创新,能让跨境电商政策惠及全岛,自由贸易港的先天条件使其更适合发展跨境电商。
商务部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研究员白明也指出,海南即将迎来全岛封关运作,强调整体发展,自由贸易港内的创新举措与跨境电商发展非常契合。
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
《批复》还提到,要加强协调配合,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的相关环节探索创新,出台更多支持举措,促进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同时,要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实行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去年,《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已印发,强调跨境电商与海外仓协同联动的重要性。
周密表示,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能减少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白明则指出,我国外贸企业在国外已建设不少海外仓,支持共建共享能发挥规模优势,实现效率最大化。
此外,《批复》还要求尽快完善具体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创新驱动,扎实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