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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修订后的金融工具估值与减值指引,旨在提升证券行业会计信息质量,规范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指导证券公司科学估值和减值,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新规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4月2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旨在提升证券行业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规范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指导证券公司科学、合理地对金融工具进行估值和减值,从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新规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提升券商金融工具估值专业性

  新修订的《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对现行规则中的金融工具估值方法进行了调整,涉及不含转股权和含转股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对于不含转股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如债券、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将主要依据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当日估值价格数据进行估值,以确保各证券公司估值方法的统一。同时,对于含转股权的债券,其估值方法也进行了调整,由以收盘价净价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修改为以全价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基础。

  此外,该指引还新增了金融工具估值方法,补充了未公开提供价格数据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以及风险债券估值方法。同时,也完善了原有的金融工具估值方法,包括降低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恰当估计的级次,补充了明确限售期的未上市股票相关估值条款等。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对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次修订旨在提升指引的实用性,适应金融工具估值方法的更新迭代需求。

  优化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体系

  针对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规模快速增长、估值难度日益凸显的情况,协会对《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指引强调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完善了估值关键因素,包括企业发展阶段、项目退出路径、估值数据的可获取性等因素。同时,也细化了估值技术的适用条件,明确了不同估值技术的适用场景,如自由现金流法、股利折现法原则上仅适用于已进入成熟期或经营、分红稳定的投资项目。

  此外,指引还补充完善了估值方法及案例,为证券公司提供了更具体的估值技术选择和分析逻辑。

  强化金融工具减值处理规范性

  在《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中,协会重点完善了金融工具减值计量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预期信用损失法的管理要求,并提供了更具体的指导性意见。

  该指引强调了对减值工作的保障机制,包括增加减值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内部控制流程、配备专业人员、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等。同时,也提高了减值工作的审慎性和精细化程度,要求证券公司遵循全面性、真实性、谨慎性等原则进行减值计提工作。

  此外,指引还细化了阶段划分的标准和评估因素,以及减值资产核销的管理要求,为证券公司提供了更明确的操作指南。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