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责任判定新指引:无锡案例打破“学校全责论”
AI导读:
江苏无锡赵小某校内摔倒家长索赔案被法院驳回,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打破了“学生在校受伤,学校必定担责”的传统认知,为校园安全责任判定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法治精神体现。
据媒体报道,江苏无锡赵小某在校内楼梯意外摔倒,家长向学校索赔8万元,这一请求被法院驳回。此案例由最高法发布,打破了“学生在校受伤,学校必定担责”的传统认知,为校园安全责任的判定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
长久以来,“学校全责论”在家长心中根深蒂固,孩子在校内受伤,无论原因,学校常被指责并要求赔偿。而学校出于声誉和家校矛盾的担忧,往往选择妥协。这不仅给学校带来巨大压力和经济负担,也影响了学生权益。许多学校在课外活动和体育教学时变得谨慎,甚至在课间将学生留在教室,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学校是否担责取决于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无锡案例中,学校从安全教育、安全提示到事后处理,均展现了其尽责之处。法院的判决是对学校行为的认可,也表明法律公正衡量责任。
打破“在校受伤学校必担责”的观念,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对教育规律的尊重,校园意外难以避免,学生需通过挑战锻炼自我保护能力。若学校被过度问责,将影响教育活动,不利于学生成长。二是法治精神在教育领域的体现,明确责任界定,有助于构建和谐家校关系。
同时,虽然学校在尽责情况下无需担责,但不应放松安全管理。学校应完善制度,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应对能力,避免意外。家长也应转变观念,支持学校工作,共同承担教育和保护孩子的责任。
此案例不仅解决了具体纠纷,更引导了社会认知。当法治思维深入家校双方,责任认定清晰,我们才能构建更安全、和谐、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校园环境,让教育回归本质。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财经聚焦】通过这一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法治精神在教育领域的渗透,以及其对校园安全责任判定的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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