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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五部门日前印发《2025年上海市进一步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细则规定,购买10万元以上新能源或国六b排放标准燃油小客车新车,将获得一次性定额补贴。补贴资金由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共同承担。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站4月24日消息,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五部门日前印发《2025年上海市进一步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这一政策旨在促进汽车市场的消费升级。

  《细则》显示,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10万元以上(含)(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的新能源小客车新车,且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本人名下在外省市登记的小客车,将获得一次性1.5万元定额补贴。这一举措将大大促进新能源汽车的销售。

  同样,购买10万元以上(含)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在规定期限内转让符合条件的燃油小客车,也将获得一次性1.3万元定额补贴。这不仅鼓励了消费者购买更环保的燃油车型,也推动了汽车市场的更新换代。

  《细则》还明确,政策实施期间,每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且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确保了补贴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补贴资金由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共同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的15%配套资金由上海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在政策实施期内,若国家下达的中央资金使用完毕,超出部分也将由上海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体现了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坚定支持。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