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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总监兼内部审计部总经理李光受贿一案,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1624万余元。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展开深入辩论,李光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据“黔东南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5年4月23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总监兼内部审计部总经理李光受贿一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在2010年至2015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李光利用其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担任客户三部总经理、总监兼内部审计部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贷款、承接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4万余元。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请求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向法庭出示了大量确凿的证据,被告人李光及其辩护律师对这些证据进行了细致的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辩论,李光在庭审最后阶段进行了陈述,表达了自己的认罪悔罪态度。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此次庭审吸引了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关注,三十余名群众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关键词:受贿案、李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