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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出台《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旨在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南都讯记者王玮发自北京

  近年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频发,为利益篡改数据、伪造报告,扰乱市场秩序,阻碍空气质量改善。这一现象已引起广泛关注。

  4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裴晓菲宣布,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出台《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明确了“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旨在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行为。

  机动车尾气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源头,据估算,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全国总量的34%,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至关重要。裴晓菲强调,排放检验机构作为监管环节,一旦弄虚作假,将导致超标车辆上路,加剧环境污染。

  为打击这一乱象,自去年9月起,生态环境部联合多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报告的机构,将面临高额罚款及取消检验资格的处罚。裴晓菲表示,此次出台的《意见》细化了处罚依据,明确了“情节严重”的五种情形,将依法严格处罚,维护市场秩序。

  未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严惩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行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