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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尾气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严打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机动车尾气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据测算,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4%,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已成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关键举措。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作为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的核心环节,一旦这些机构弄虚作假、故意放水,将导致超标车辆上路,加剧环境污染。

  4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裴晓菲透露,近年来,部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通过篡改数据、伪造报告等手段弄虚作假,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阻碍空气质量改善。为此,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对于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机构,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资质认定部门将取消其检验资格。此次《意见》的出台,旨在细化处罚依据,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意见》明确了情节严重的五种判定标准,包括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两年内重复实施违法行为、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涉及10辆以上车辆、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或社会影响等。对于符合情节严重标准的机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

  裴晓菲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继续重点关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等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造假乱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