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加强直播电商监管,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AI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查办了一批直播电商典型案例,涉及虚假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情形。为规范行业乱象,总局正在牵头组织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与交易安全。
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管,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近期查办了一批直播电商典型案例,加强对问题商品的源头追溯,打击虚假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4月18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公布的案例包括北京萱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杰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郑州禾兰仕科技有限公司等,涉及虚假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情形。处罚金额从数万元至百万元不等。
实际上,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全国12315投诉举报数据显示,2024年网购诉求居高不下,直播带货诉求增长仍然明显。对此,市场监管总局正在牵头组织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致力于规范直播电商行业乱象,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与交易安全。
公布10起典型案例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发布了一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涉及北京、浙江、广东、新疆等十余个省区市。记者注意到,多起案例均显示商家通过虚构用户评价、夸大商品功效等手段误导消费者,如北京萱妍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虚假互动评论,宣称普通食品具有减肥效果;杭州杰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专场直播中夸大商品性能,但无法提供证明材料。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问题也较为突出。浙江诸暨某商家将仿珍珠冒充真品销售,涉案金额近60万元;郑州禾兰仕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取暖器不符合国家标准,被责令停售并罚没3.84万元。同时,多地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如宁波海曙孙丽服装店仿制知名品牌标识等。
此外,部分商家通过技术或场景造假营造“繁荣假象”。和田圣贤珠宝有限公司伪造“现场挖玉”场景,雇佣挖玉人员佯装挖玉,提高直播间人气。非医疗产品宣称疗效问题同样突出。青岛科曼奇商贸有限公司直播推广普通产品时提及疾病治疗功能,误导消费者。
组织起草《办法》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司长朱剑桥介绍,直播电商涉及众多主体,违法行为定性相对困难。一些直播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商家和主播急于追求流量变现,导致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行为易发多发。对此,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直播电商监管工作,首先是完善直播电商监管制度,加快出台《办法》,进一步明确各主体责任。
其次是强化直播带货商品溯源管理,加大直播带货产品质量专项抽查抽检的频次和力度,对问题商品生产销售行为进行闭环处置。同时,从严从重打击虚假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点带面净化行业生态。
据介绍,《办法》在着眼于促进行业创新发展的同时,致力于规范直播电商行业乱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办法》已经征求了相关部门、平台企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近期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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