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裁定:继续对日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反倾销税
AI导读:
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建议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采纳建议,决定自2025年4月18日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17日消息,商务部正式发布了针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根据详细的调查结果,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了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经过审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采纳了商务部的建议,并决定自2025年4月18日起,继续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此次实施期限为五年。此举旨在维护国内电解电容器纸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