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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建议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采纳建议,决定自2025年4月18日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17日消息,商务部正式发布了针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根据详细的调查结果,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了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经过审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采纳了商务部的建议,并决定自2025年4月18日起,继续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此次实施期限为五年。此举旨在维护国内电解电容器纸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