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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深圳市直播电商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明确直播电商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使用面积占比等要求,旨在加快构建直播电商全产业链优势,推动深圳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直播电商新高地。

作为线上零售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播电商近年来持续为消费市场注入增长动力,深圳也在持续发力,推动直播电商产业发展。

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直播电商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期施行,明确了直播电商园区中直播电商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使用面积占比需达到60%以上,同时要求直播电商基地(商品交易类)上一年度直播带货实际结算商品交易额月均达1500万元及以上。这一举措旨在加快构建直播电商全产业链优势,推动深圳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直播电商新高地。

深圳计划到2025年培育和引进100个以上直播电商头部服务机构,建设50个以上直播电商基地和园区,直播电商销售额超3000亿元。此次《办法》的出台实施,将有利于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完善直播电商产业发展生态,促进传统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为深圳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办法》详细规定了直播电商园区、直播电商基地(专业服务类)和直播电商基地(商品交易类)的不同认定条件,包括运营主体的注册要求、成立年限、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占比、入驻企业数量以及服务功能等。同时,鼓励区商务主管部门在直播电商基地(园区)办公用房租金、设备软硬件投入、运营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

目前,深圳已形成部分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直播基地,如在水贝珠宝商家利用直播电商拓展销售渠道,电商销售成为这一传统行业的新引擎。一些珠宝商家通过直播带货,月销售额可突破6位数,直播带货的营业额占比越来越大。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