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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工作,重点围绕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经济安全保障等方面展开,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北京商报讯(记者金朝力程靓)4月16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关于检查《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并召开了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

  据悉,《条例》于2022年11月25日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将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6件关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议案作为此次监督工作的核心内容。

  根据《条例》规定及代表议案核心内容,检查工作将围绕五大方面展开。在数字基础设施和智慧城市建设方面,将重点检查相关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以及信息网络、算力、新技术、数字城市基础设施等硬件的投资建设、更新改造、融合利用情况,包括“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慧治”等智慧城市建设成果。

  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开放方面,将检查数据产权、数据流通交易、数字技术标准与规范、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制度供给的完善情况,以及公共数据资源共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开源社区建设、数字服务市场开放等推进情况。

  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方面,将检查数字经济业态创新、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情况,以及数字创新基地、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数字自贸试验区、数字产业集群建设进度,数字人才引进培育情况,以及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转型帮扶等。

  在数字经济安全保障方面,将检查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人工智能安全发展、跨境数据安全有序自由流动等情况。

  此外,还将检查《条例》是否存在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修改的情况。

  据了解,1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12月上旬,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形成审议意见书,经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